中國人對于數字的迷信已經無可救藥了,大到買房買車,小到手機號,都要講究吉利。靚號因些受到人們的追捧,同時出現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。
廣東電信用戶小蘭數年前辦理的手機卡,近期經過了一次簡單的過戶操作,這次過戶的同時,蘭曉月被告知,自己的手機號“變身靚號”,并且還有了最低消費限制。自己已使用了將近六年的號碼,辦理時從未簽訂過和“靚號”有關的協議,僅因工作人員所給出的“該手機號是以8結尾”的理由,就“被靚號”了,而且,除了繳納每月的主副卡套餐費用199元以外,副卡還需要額外繳納39元最低消費。
對于“靚號”的劃分,已經如此隨意了嗎?僅聽由運營商的臨時“通知”,就得掏最低消費,這是誰給的權利?
“靚號”引發的更多的爭議,集中于消費者自愿選擇“靚號”,但不少人卻并不清楚,自己簽訂的“靚號”協議,背后還隱藏著長期的最低消費限制,有些甚至“長過壽命”。
這種行為合法嗎?
《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》第三條規定:“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。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,具體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另行制定。”
同時,《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》第十八條也明確規定,“電信業務經營者取得碼號使用權后,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。”
按現行法律,手機號碼是屬于國家的,而國家并未將這些號碼資源分等級出售給運營商,運營商無權再次出售。而且靚號也不會額外增加運營商的成本。
現階段最務實的辦法,是加大力度保護用戶的知情權,對運營商各種暗地里的違規行為、霸王條款予以高額懲罰,才能倒逼運營商以公開、透明的方式與消費者打交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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